图:Thomas Eakins
连岳:
我是一个大学生,我关注您很久了,您的文章对我帮助很大。最近因为我觉得我这么大个人了还总是找家里拿钱很不好意思了!所以跟同学一起走水做水客,很多人抵触这个,可是我觉得没什么!我只是靠自己的辛苦来赚钱,很好啊。
可是很多人觉得这是违法的就是不好的!我在深圳,深圳这个城市基本把走水做成产业链了,我也是利用这个可以多次往返的身份来做。我觉得我利用自己的优势和自己的劳动来赚钱没什么可耻的。很多人说我们是蝗虫,我真的不理解了!难道利用自己的劳动赚钱也成了害虫?我很想知道您对水客的看法,看看我这样到底对不对!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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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所有法律都合理,有些行为没有任何受害者,甚至造福他人,可是法律也禁止。人不要被法条牵着走,赞同一些违背自然与理性的恶法。但也应防止这种风险:既然某法条不合理,我就大胆冲撞它、违背它。你的人身、财产因此受害,那并不值得。
警示后,回到你的问题。
只要你确认在香港深圳往返走水没有牢狱之灾后,我支持你、赞赏你。
市场没有强制,交易全为自愿,这意味着所有参与者都得到了好处。你这个水客,香港的卖家、内地的买家,全获利。市场完美地促进了分工,使你乐意从事最适合自己的工作;有利可图,人不偷懒,人一勤快,他的特长得以发挥,服务和产品做得更好,在这美妙的螺旋上升中,人活得越来越好。
迅速发现获利的机会,是有智慧的标志。
我有两个年龄几乎相近的好友,在上个世纪九零年左右,十七八岁的他们来到厦门大学读书,我说说他们的故事。
他们有个共同点,一入大学们就开始养活自己。
一位L,提早半个来月到校,他的同学在爸妈陪同下报到时,他拿着脸盆、席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向他们推销,上课后,有些人才发现,这位热情的小商贩和他们一起听讲。他的另一财源是每逢新年,去批发一些明信片,坐几站路回到学校,加价一倍出手。每年忙几次,生活费全挣足。
他的同学们,懵懵懂懂,少有人和他竞争生意。到了认购厦门老四股时,他这个小资本家已熟知股票这种新鲜事件的价值,花钱雇同学排队买申请表了。
可惜他大学毕业后没有经商,传奇未能光大。
另一位朋友C,因为爱好音乐,他投资了一台录音机,为求最好音质,经常半夜一人爬到厦大后山顶部,录下台湾电台里的流行歌典,然后翻录磁带出售给同学。生意好到有分店,由其女友开在女生宿舍。就这样,这少年开始自食其力。
幸运的是,他一直在发挥自己的天赋,现在是颇为成功的商人,有钱有闲享受他一直热爱的流行音乐。
你和那些当水客辛苦赚钱的同学,和上面两位一样,是少年英雄,敏感地捕捉到机会,不仅不是蝗虫,还是蜜蜂。正如没有蜜蜂,农业会崩溃,没有像你们一样的逐利者,商业也将消失,人类将极度贫穷,或者不得不退化成猴子。
当我们厌恶商人、诅咒那些满足他人需求的水客为蝗虫时,是个危险的信号,证明自己流失了自由精神,背离了市场经济,成了以仇恨为食的可怜虫。
祝开心。
连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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